公民申领或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在办理公证、出境出国领取护照、提取贷款、升学、外出务工经商或出差等权益事务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须提供的材料
1、 申请办理快证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
2、 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办理步骤
1、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办理快证手续,并交纳居民身份证急件工本费60元。
2、申请人在办理申办手续7个工作日后,凭《户口簿》及发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