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和须知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行驶证
(五)变更整车的,提交整车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六)变更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提交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来历凭证复印件;
(七)变更使用性质,提交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的证明;
(八)两人以上共同所有机动车变更所有人的,提交公正证明或者《居民户口簿》
(九)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身颜色被改变的,提交有关技术鉴定证明
(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变更发动机、车身或车架、非免检整车)
(十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要重新核发行驶证的车辆标准照片
二、办事指引
(一)车架变更登记
1、变更前申请,领取《准予变更通知单》;
2、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3、刑侦验车点验车,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4、变更后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5、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车身颜色变更登记
1、变更前申请,领取《准予变更通知单》;
2、变更后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3、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整车变更登记
1、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2、刑侦验车点验车,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除外);
3、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4、安装、固封号牌,照相;
5、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发动机变更登记
1、刑侦验车点验车,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2、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3、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1、 受理,领取《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管所辖区变更
1、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2、刑侦验车点验车;
3、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4、拆卸原号牌;
5、领取机动车档案;
(七)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变更所有人名称变更登记
1、受理,领取《受理凭证》;
2、 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八)辖区内住址、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公章式样、联系方式变更备案
提交《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资料由市公安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