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政务邮箱| 邮件订阅| 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现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市内政策解读

《肇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3-05-18 16:5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5月15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相关内容,现将《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计划》的背景和过程

  为了加强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有关规定,有必要制定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在前期向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地方立法权限,肇庆市司法局经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收集整理的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出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制定时机是否成熟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同时做好与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衔接,提出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建议稿)。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制定《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和修订《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列入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将《肇庆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列入预备项目。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专项清理、备案审查意见工作要求以及国家、省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修改或者废止有关市政府规章。

  二、关于列入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说明

  (一)列入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共2件,分别是制定《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和修订《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制定《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时提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立法与法律服务相关改革政策的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法律服务法律规范”。2020年11月2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在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明确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必要结合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处理对策,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制定《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

  我市近年来健全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为我市研究制定《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目前省内广州市、中山市已制定出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方面的市政府规章,为我市开展立法工作提供立法经验借鉴。

  2.关于修订《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2017年2月1日我市出台实施《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力促进和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办法》实施已有6年,期间2019年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级机构改革后有关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也作了调整,《办法》部分内容需要作出修改完善。在实践工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立法解决,因此,有必要重新修订该《办法》。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完成对《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的重点内容:一是根据市级机构改革部分政府部门职能调整划分情况,重新明确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二是完善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建设的规划定性意见具体要求,三是补充规定违法建设场所管理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和违法建设行为管控措施。

  (二)制定《肇庆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预备项目的说明。

  当前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管理权责不够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管养标准不一等问题,城市绿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城市绿化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具有肇庆特色的宜居宜游宜业城市,有必要制定《肇庆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目前国家、省陆续修订出台《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为我市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但鉴于目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开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修订工作,为使我市制定《办法》的内容与修订后的上位法相衔接,建议将《肇庆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预备项目,先行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视《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出台情况,适时推进立法进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