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政策解读】《肇庆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在我市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等多县区举办的马拉松赛、龙舟赛、运动会、演唱会、嘉年华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数量逐渐增加,呈现出“数量多、影响大、规格高”等特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增加,有利于提升我市知名度、美誉度,对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由于个别承办方、施工单位对临时搭建设施施工安全不够重视,为赶施工进度,搭建安装不规范,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时有发生。制定出台《肇庆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可以明晰承办者、活动场所管理者安全责任,细化依法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条件和办理程序,特别是细化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规范标准和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安全容量进行核准的标准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安全监督和安全实施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
二、制定主要依据
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505号令)、《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等。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六章共四十六条,分别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承办者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申请安全许可的资料和流程、监督检查的事项、违反本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第一章明确了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大型群众性活动认定标准和具体情形。
(二)第二章是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通过明确细化各方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三)第三章明确了承办者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流程、大型群众性活动参加人数的定义、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材料、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安全容量的核准规定等内容。
(四)第四章明确了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承办者发放或者出售大型群众性活动票证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临时设施、建筑物搭建的工作要求等内容。
(五)第五章明确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第六章明确本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明确发生疫情期间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