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