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肇庆市农业农村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商务局
肇庆市供销合作联社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
2021年9月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肇庆市农业农村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商务局
肇庆市供销合作联社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