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委:
2021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坚决落实中央、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争当法治政府建设标兵。经省委同意,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我市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市政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所部署的11个方面要求,通过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在《肇庆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中明确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听取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组织各地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前,我市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已完成公示,同时,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第二届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四是严格执行市政府领导班子学法计划,在常务会上组织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强化督察考核,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2021年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督察作用,组织开展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准备工作,以及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对我市8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31个市直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肇庆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出台40项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市县两级50360项权责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肇庆专区公开发布;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5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实现简易注销业务“一网通办”、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
2.深入开展政府效能提升行动,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建成肇庆市数字政府效能监测平台,全市行政许可事项“马上可办”比例达到99%以上,“网上可办”比例达到99%以上,“就近可办”比例达到98%以上;与广西梧州市、贺州市、桂林市、来宾市,湖南郴州市、海南海口市等6个城市实现1924项事项“跨省通办”;扎实开展“好差评”监督,在全市1833个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点)开通工作评价渠道,好评率达99.99%,差评整改率100%,政务服务质量9.9分,排名全省前列。
3.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实现全市1599个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材料可调用电子证照“免证办”,建成并在全市推广应用“粤省事”肇庆专版;出台《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出5大方面23条共计72项优化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率先完成与省“一网通办”系统等4个省级业务系统的数据实时对接。产业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持续推进。在全省率先打造“全肇办”品牌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项目立项、融资贷款、水电气报装等高频事项指尖申办。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行政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1.突出地方特色,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向本级党委报告上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情况和报告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组织落实2021年度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和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起草审核了《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制定《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规定(送审稿)》和《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等规章。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出台《肇庆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34件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组织修订《肇庆市景福围堤防工程管理规定》等12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肇庆市港口管理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2021年共审查备案县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0件。
3.持续健全政府重大决策“1+N+3”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市政府行政决策578项,合法性审查率、审查发现问题处理率、集体讨论研究率均为100%。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础上,继续深化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6大领域的综合执法协同机制和保障机制,实施47个领域共74个事项跨部门联合执法。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104个镇街全面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在2020年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188项基础上,积极推进开展第二批执法职权下放工作。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各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公示率100%。274个执法单位全部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象数为17391个,跨部门联合抽查对象926个。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全市共查办食品药品领域违法案件1177宗,立案查处各类医疗违法案件63宗,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52宗。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100%。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办理反馈纠偏机制,相关建议办复率100%。发挥1234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监督作用,2021年,市12345热线话务及相关网络渠道处理群众诉求共356665宗,办结工单回访率10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1008件,调解成功10812件,调解成功率达98.2%。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出台《肇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04件,受理541件,审结499件,依期结案率100%。
3.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有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和支持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104个镇街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标准化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包案督办机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全市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答复率为100%。
(六)深入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把宪法法律列为市委党校必修课,制定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专题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共8万多人次参与,参考率100%,优秀率99.39%。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市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一月一主题”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不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2021年全市各地各单位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481场次,共77万多人(次)参与。
二、存在问题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肇庆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动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人才不足。个别县(市、区)、乡镇街道高素质法律人员匮乏,法治人才素养整体偏低。三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人员法律专业水平欠缺,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解决依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出台《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考核和督察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以法治广东建设和法治肇庆建设考评为抓手,加强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督察考核,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2022年督查计划,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地区和基层乡镇街道的指导、督促。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三)聚焦关键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重大立法项目,加快《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等规章的出台实施,加强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和执行力;持续优化完善“1+N+3”行政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公众参与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