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自来水每吨加价一角 含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每吨1.65元
2008-07-01

                    

我市城区今日起执行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后的自来水(含污水处理费)价格每吨增加一角钱。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不低于0.8/立方米(吨),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不低于0.5/ 立方米(吨)。我市物价部门结合我市城区两个污水处理厂目前的运营情况,经过调查研究,并于200712月召开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价格听证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决定从今年71日起执行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

                    

据了解,我市城区的居民自来水调整后为每立方米165元。

 

来源: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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