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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发放公益林补偿金50多万 2008-10-07 |
近日,鼎湖区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工作圆满完成。
按省市要求,该区已向补偿户及集体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合计54.56万元。
据悉,从今年起,省以上重点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由去年每亩8元提高到10元。根据新标准,鼎湖区纳入省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共有5.625万亩,补偿金按每亩10元的75%损失补偿标准计算,通过张榜公示后,由财政所发放给补偿户及集体,合计发放42.19万元。另外的12.37万元则用于让农民参与抚育、保护和管理工作,使农民在生态建设中收益,巩固生态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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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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