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鱼”实为河豚鱼 卫监所提醒市民切勿食用
2008-03-15

 

近期,一些餐馆食肆向顾客出售“巴鱼”,市卫生监督所调查后发现,“巴鱼”实际是一种河豚鱼,因含毒素被国家禁止食用。

 

据市民介绍,店主向顾客称“巴鱼”是海水鱼类,但据卫生监督部门调查了解,店主所说的“巴鱼”其实是人工淡水养殖的“暗纹东方豚”,属于河豚鱼的一种。河豚鱼是剧毒鱼类,每年都有人因为进食或误食而死亡,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食用。2000年至今,我省共报道22宗食用河豚鱼中毒的案例,死亡人数达23人。

 

据了解,“巴鱼”由于对养殖条件进行了控制,毒性相对野生河豚鱼较小,但是仍然属于有毒品种,进食存在安全风险。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国家没有设立河豚鱼人工养殖、流通、加工、餐饮管理规范,以及没有准许经营河豚鱼之前,还是小心为好,千万不要盲目食用“巴鱼”以免发生中毒事件。

 

来源: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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