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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交通安全提示 2007-09-30 |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公安部交管局提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一、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公路安全行车指南和公路交通地图。
二、在道路上行使,车速不要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三、保持安全距离。
四、接近路口时要减速慢行。
五、谨慎通过弯道、坡道。
六、拒绝疲劳、酒后驾车。
七、拒绝超员、超载。
八、注意避让行人。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斑马线时要减速行驶。遇斑马线上行走的行人时,要停车让行。
九、儿童乘车不要坐前排。
十、驾车勿拨打或接听手机。
十一、冷静处理意外。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
十二、行人横过道路时要“左、右看,向前行”,确认安全。
十三、骑自行车要各行其道。
十四、农民走亲访友时,不要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无牌无证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十五、乘车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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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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