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市、区)党委,肇庆高新区党委,市直和省驻肇有关单位:
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办排头兵实践活动“一把手”访谈栏目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执执行。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2006年4月30日
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办排头兵实践活动
“一把手”访谈栏目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领导对我市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工作的批示意见,我市将于5月份在市电视台和《西江日报》、市电台开办排头兵实践活动“一把手”访谈栏目,为确保栏目顺利开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栏目宗旨和主题
开办排头兵实践活动“一把手”访谈节目宗旨是:配合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鼓励作用,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中创出新成绩,营造争先促后,积极争当各行各业排头兵的良好氛围,力求节目起到鼓舞人心、增强信心,扎实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
开办栏目的主题是:围绕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加大力度”的要求,结合被访各地各单位职能工作,就本地、本单位如何实现“三个走在前面”,进入排头兵行列,由“一把手”谈发展思路、谈工作措施,谈抓住的重点,谈抓住的难点,用真抓实干的精神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肇庆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西江日报社、肇庆市广播电视台。
三、访谈对象
(一)各县(市、区)委书记、肇庆高新区党委书记;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省西江航道局党组(党委)书记;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四、访谈时间和形式
访谈时间从 5月中旬开始,分别约请访谈对象进行访谈。访谈形式为节目主持人与访谈对象问答式,问题策划由主办单位与访谈对象共同研究,并将拟问内容提前5天送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约请访谈和播放(报道)时间见附表]。
五、工作分工
(— )电视中心(电视台)
1、策划电视录播节目,局长讲话时间为lO至1 5分钟;
2、落实主持人、导播和对访谈对象采访的有关工作;
3,录制节目整理后,按附表时间播出(播放日期的当日晚上内在肇庆电视台综合频道8:00新闻后、公共频道9:0O新闻后播出)。
(二)广播中心(电台)
l、策划广播录播节目对电视访谈的录音进行整理;
2、落实参与采访的记者做好访谈报道的有关工作;
3、录音节目整理后,按附表时间播出(播放日期的中午1 2:00到1 3:00内,在肇庆电台资讯频道)。
(三)西江日报社
1、在《西江日报》固定版面、位置开设《排头兵在行动》 “一把手”访谈栏目,策划采访报道内容;
2、落实参与采访的记者做好访谈报道的有关工作;
3、对访谈录音进行文字整理,并拍摄访谈对象近照,按附表报道日期在专门栏目上报道。
上述三类采访的运作方式:统一由电视台、电台、西江日报社各派记者同时参与集中采访,然后按各自分工完成任务。其中对县 (市、区)委书记的访谈,除德庆县和端州区党委书记的访谈由三家媒体同时进行外,其他县(市、区)委书记的访谈《西江日报》记者采取笔谈形式进行采访报道,上述活动由市委宣部具体组织协调;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制订、印发和访谈对象的沟通、约请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访谈对象单位要认真重视“一把手”访谈工作,把其作为我市排头兵实践活动实行典型带动、整体推动的措施来对待,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谈,落实一名领导具体抓好采访材料的组织收集工作。
(二)指定一名联络员,各新闻单位要分工落实一名领导具体抓好采访报道工作,协助做好调度工作。
(三)约请访谈和播放(报道)时间原则上按附表所定时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由主办单位另行确定。
附件: 排头兵实践活动“一把手”访谈录播时间安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