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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财工作思路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访市财政局局长刘惠明

 

  记者: 刘局长,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到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部门是如何看待和参与这次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呢?

  刘惠明: 在肇庆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支持经济发展责无旁贷。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乘数效应,通过财政管理和财政服务等手段,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财税环境,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切实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

  记者: 今年我市财政部门在发挥排头兵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新的举措,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刘惠明: 构建和谐社会是这次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主题,也是公共财政“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今年我们通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配合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同时,继续完善种粮直补政策,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科技发展、环境和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整合财政资源,今年市财政新增安排了专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费,到目前为止已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 4734万元。

  二是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群众分享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为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市财政 2006年安排资金1100万元,将市级补助农村合作医疗标准从人均3元增加到6元,调动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扩大了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市财政今年还安排了专项资金,提高市直企业部分早期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并按照市场燃气价格不断上升的情况,对城区低保家庭实施燃气补助。

  三是全力保障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政策的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 9月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据测算我市受惠学生约有58万人,2006年市财政需配套的补助资金共1391万元,目前市财政已将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作了安排。

  四是大力推进民心工程实施。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市财政通过合理调度资金,目前已经分别安排了安居工程资金1357万元,清还政府性工程欠款资金1350万元,城镇国企职工危房改造资金450万元,星湖水质治理资金600万元,解决贫困山区饮水难工程建设资金180万元。

 

                                (记者彭建基 通讯员 苏亦文)

                              (原载于2006年5月17日《西江日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