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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howardzh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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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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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
howardzhang @163.com |
| 标 题 |
肇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
| 内 容 |
| 我想咨询一下肇庆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对私营企业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吗?员工应该怎么样根据相关劳动法和当地的法规去维护自己相应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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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 复 |
您好:我市企业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肇府函[2006]114号)的标准执行。我市2006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2006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6]155号)文颁布的广东省2006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中的四类和五类,其中,市直、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肇庆高新区执行四类50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2.99元/小时;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执行五类45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2.69元/小时。我市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我市现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辖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为维护自身利益,切不可忽视劳动合同的签订,遇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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