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肇庆市九届一次会议
 
案号 97
案类 一、经济建设类
案由 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建议
提交人 沈中泽等8人
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而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加强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随着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社区管理与服务日趋壮大,其物业管理者所提供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和谐社区的建设。但目前物业管理领域里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为了搞好社区安定团结,建议如下:

    一、促进业主委员会建设    

    随着物业管理的市场化,与物业管理公司比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相对薄弱。表现在:业主委员会在成立时易受物业管理公司操控(例如某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在80%以上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未按合法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和规范;业主委员会不能有效维护业主的正当利益,监管素质有待提高。目前业主委员会成立仅在建设局备案,缺乏有力的监控,建议由社区办事处和相关派出所出面协调依法完善业主委员会建设;明确业委会的地位和工作规范及业委会的操作程序,以保障业主利益;明确业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细则;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增强业主、业主委员会自治自律的教育认识,提高业主、业主委员会监管素质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规范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目前,在我市还存在个别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收费不合理现象。如某写字楼业主普遍反映物业管理收费过高,一幢独立的写字楼,物业公司设立了两个保安一个清洁工,却要求大家按每平方米3元收费,8400多平米的一栋大楼每月要收两万五千多元,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同时对我市其它物业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同一种情况在百花园.阳光华庭收费仅每平方米l元收费。建议制定物业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严格征收、专项使用,保障物业公司正常维护费用,保障业主的利益;规范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透明开支成本;强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就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沟通协商机制;物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理解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答复

                 肇庆市建设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谢跃宝等3位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普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1、我局将根据现行法规和技术规范,参照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尽快拟定肇庆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

    2、我局一向十分重视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局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不断增强行业协会影响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共同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3、为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建筑工程质安水平和从业人员劳动技能。近年来,我局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共培训项目经理330人,安全轮训2496人。

    4、今后,我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建筑各行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建筑法规的认识,自觉抵制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行为,并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及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叶小青  电话:2278372)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