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肇庆市九届一次会议
 
案号 82
案类 二、科教文卫体类
案由 关于正确处理“医闹"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建议
提交人 李力强等14人
内容
    近年来,医患纠纷上升幅度十分明显,医患纠纷的规模、领域和恶性程度不断加大。当前,一些医院都不止一次地出现患者及家属肆意辱骂、上门敲诈勒索医院,甚至于出现患者及家属公开以口头等形式说要炸医院相威胁的状况。个别患者及家属以医院医疗有误或不负    责任为由,要求医院高额赔偿,如达不到目的,就大肆吵闹,对抗性强,危害性大,时间跨度长,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对医院领导、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医疗是高科技、高风险行业,专业性和不确定性都很强,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等只能减少,但无法消除。普通百姓不可能具有足够的医学知识了解自己的病情,一些人对医院、医生的期望值相当高,总认为自己住医院,交了钱,医生就应该把病治好,一旦治不好,就要闹医生、闹医院。

    但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利益,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有的甚至出现法律真空。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l、进一步增强医疗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护理规范和操作常规实施诊疗行为,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好各项医疗记录。

    2、新闻媒体应坚持正确的新闻导向,正面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大医精诚”精神,尽量舒缓曰益紧张的医患关系。

    3、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由受聘律师承担解决医疗纠纷的具体事宜,使医院领导和医政管理部门能够集中精力抓好医疗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4、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9条规定:“以医疗事故为由,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医院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和处理聚众闹事,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不法行为。

    5、“看病贵、看病难”和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问题有深层次的原因,责任不全在医院。建议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建设的投入,整合肇庆市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从源头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矛盾。

    6、法院审判应重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努力避免人为闹事干扰,防止医院国有资产的流失。
 
答复
          肇庆市卫生局对政协肇庆市九届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李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正确处理“医闹”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总体上是好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热心服务,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在我市一些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增多,由此引发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来谋取私利的“医闹”现象,医患之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和理解,医务人员缺乏安全感,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由于医疗纠纷的产生涉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诸多因素,要较好地处理医疗纠纷,需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结合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今后,我们将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依法行医和安全行医意识。通过制订有关的规定、组织专家巡回授课、加强检查督导等各种形式,加强医务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范医疗医疗事故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患沟通,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

    一是狠抓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重点抓好医疗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诊疗操作常规,抓好“三基三严”训练教育,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规范临床用血,保证临床用血安全,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继续坚持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月活动,深入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并针对急救管理、高压氧舱、供应室、手术室、消毒隔离管理、临床安全用血管理、病案书写管理等重要部门和重要环节,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市性的医疗质量检查及专项检查。通过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二是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认真实施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对查出来多收了群众费用的,要及时主动退回,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研究、改进和落实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措施,强化岗位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患沟通。继续实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四六三三工程”,积极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及和谐机关、和谐医院,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努力营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卫生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归档等制度,建立教育、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收费行为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通过落实上述措施,为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医闹”行为。根据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各地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预警机制,制订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着力建立减少和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闹”等危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为杜绝和正确处理“医闹”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保障基本卫生的公平性。遵循以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主导,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原则,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严格各类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传染性疾病防治、医疗救治体系、中医药发展、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学以及老年病等项目建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机构设置。在城市,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控制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继续调整现有医疗机构布局,全市原则上不再增加综合医院,通过合并设置或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符合我市需要的专科医院。同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依托现有的医疗机构,按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进行改造。在农村,根据乡镇行政区域的调整,理顺乡镇卫生院设置,到2010年,每个乡镇建设一所规范的卫生院;到2008年,每个行政村建设一间规范化卫生室,巩固和发展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五、加强正面宣传,努力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扬卫生系统的好人好事。做到精心策划宣传工作,订出工作计划进度表,分步推进,逐步实施。下一步拟在本地、本单位总结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做到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消息,电台有声音,全方位、立体性地进行宣传,不断扩大正面影响。要采取现代传播方式、传播手段和传播途径,增强卫生宣传工作的效果,特别是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讨论、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专题访谈、专题论坛等多种形式,以及院报、院刊、简报、网站、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途径,加大卫生行业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让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少华   283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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