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肇庆市九届一次会议
 
案号 2007028
案类 科教文卫体类
案由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
提交人 农工党市委会
内容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几年来,我市新农合工作从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和集体给予资助的“低水平、广覆盖的初级模式,逐步发展到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保大病、保住院为主兼顾大额医疗救助的新农合制度,并覆盖到全市所有镇、村,为我市农村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1、新农合覆盖面不广,区域发展不平衡。2006年度我市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只有52.82%,仅有过半数的农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低于全省61%的平均水平,在全省21个地级市排第16位。另外,区域发展也不平衡,鼎湖、端州区覆盖率在90%以上,山区的怀集县尚不到40%。

    2、山区部分农民互助共济意识薄弱,参合积极性不高。由于只有大病住院才能按比例报销一定的费用,受益面较低,山区农民怕吃亏思想较为严重,参合的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合工作的发展。

    3、乡镇基层队伍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由于乡镇没有专职的人员编制,经办机构人员全部是兼职,加上工作和宣传经费难落实,信息化进展缓慢,经办手段落后,许多乡镇仍旧为手工汇总报表和手工查询报销,工作量较大和繁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4、个别地方资金管理不规范,出现挪用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将省、市财政补助金拨入专户和没有实行预拨备用金制度等现象。

    5、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监督不到位,容易造成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建议

    1、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要使新农合工作健康地运行,就必须让农民深入了解政府推行新农合的具体政策和重大意义。各乡镇要充分开展宣传说服工作,把新农合的有关政策真正交到农民手中,打消他们思想上的各种疑虑,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宣传媒体,利用身边已享受过报销的典型人物和事例,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加强对有关乡村干部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执政为民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多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

    2、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覆盖面。使农民群众在医疗上得到较好的保障,筹资水平就必须达到一定高度,根据2005年8月份,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提高农民的缴费标准,不增加农民负担”的要求,建议在坚持多方筹资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在合作医疗上的资金投入,增加政府引导资金,以减轻农民负担。”我市山区县新农合的覆盖率远远低于端州、鼎湖等中心区,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大山区县的资金投入力度,适度提高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以解决当前筹资水平不高,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从而拉动地方投入和农民筹资水平,扩大报销范围和增加报销比例,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增强新农合对农民的吸引力,扩大覆盖面,缩小区域不平衡的差距。此外,也可以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捐助,充实新农合基金。

    3、加大对贫困农户的救助,扩大受益面。在不透支的情况下,下调起付线,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让农民在新农合中享受更多的实惠。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对于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和特困残疾人,建议经过乡村严格程序检查后,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尽快制定一个适当的标准,予以一定比例的报销,使农村低保人员分享新农合带来的福利。将一些常见的慢性病纳入补偿范围,以免他们难以承受经济负担,因病返贫。同时要突出对农民大病医疗的救助制度,要更多地考虑对“大病救助办法”,要处理好提高大病保障程度与扩大社会受益面的关系,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的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和措施。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大病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资金可采取政府资助和社会筹集等多种方式解决。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商业保险,让新农合、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协同运作,构筑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议探索“政府监管、专业化机构运作”的模式,达到政府与专业机构的“管办分离”,具体做法是:各级政府设立的新农合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保费收缴工作,收齐后委托专业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同时,政府设立的新农合工作机构担负监管职责,既对保险机构农村医保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又对医疗机构治疗和医药费收取方面进行管理。 

    5、规范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新农合专项资金是农民的“救命钱”,为确保新农合资金专款专用,建议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会计、审计制度;实现资金的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同时,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层层建立责任制,筹集的资金一律不允许挪用或截留,必须按时划入各级财政专户。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由各级卫生局和财政局组成监委会,责成挪用或截留合作医疗基金的乡镇迅速将资金返还到合作医疗专户,对于仍不能上交被截留、挪用合作基金,可从乡镇与财政往来款中直接扣除,并划入财政医疗专户,以保证合作医疗报销工作正常兑现。严格报销范围,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对于报人情帐的工作人员以及挪作他用的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经费的支出,须定期出公报、简报,公示于众,接受广大参保群众的监督。

    6、提高新农合管理效率,建立便捷的操作体系。针对部分乡镇的新农合手工操作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安全性差等问题,应大力改善办公室设备,尽快实现新农合的信息化管理。加强新农合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专干编制的性质,加大对新农合专干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同时,制订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简化报帐方式,缩短报销周期,建立方便快捷的转诊和报销手续,以免延误病情和避免报销繁琐的手续,加快完成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新农合医疗费用的补偿支付工作。

    7、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体系。要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考核制度,制定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标准,并组织相关人员(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超过平均医药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告诫并纠正, 建立医疗费用公示制度,提高参合农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尽力担负起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良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

    8、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职能。乡镇卫生院是农民看病的主要场所,确定了它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但我市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医疗设备普遍陈旧和短缺,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要。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积极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提高医护人员的待遇和医疗服务质量,才能提高农村的卫生医疗水平,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保证农民在基层就医时既有疗效又少花钱。 
 
答复

          肇庆市卫生局对政协肇庆市九届一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肇庆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张德江书记在梅州考察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市委覃卫东书记对我市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快推进新农合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千方百计把我市新农合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促上去,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高。2007年,全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230.41万人,覆盖率达84.23%,比2006年的52.82%提高了31.41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2007年度新农合覆盖率达70%的目标任务,扭转了我市新农合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落后局面。 2006年,全市获住院报销39873人,报销金额4969.23万元,人均报销金额1246.27元;全市获大病救助1574人,救助金额达226.62万元,人均救助金额1439.82元;全市报销达封顶线6000元的共有1036人。今年上半年,全市合作医疗住院补偿26621人次,补偿金额3930.89万元,人均1477元;大病救助891人次, 补偿金额125.97万元,人均1414元;家庭门诊补偿28721人次,补偿金额26.31万元;七种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171人次,补偿金额12.12万元;正常分娩补偿1717人次,补偿金额54.10万元。为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市新农合制度,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得益受惠,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包括“便民廉医工程”在内的“五大民生工程”,并将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作为实施“便民廉医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将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08年度,我市新农合覆盖率的目标是力争全市农村常住人口基本参加合作医疗,各县(市、区)参合率不低于90%,并普遍推行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制度,补偿的封顶线要提高到3万元以上,同时,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使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低于总费用的40%,当年资金节余率控制在10%左右。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大力推进门诊补偿工作,并提高家庭门诊补偿的标准,补偿标准从人均7元提高到10元。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紧制订我市合作医疗中医药服务补偿办法,实行中医中药政策倾斜。

    二、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资金筹资机制。重点抓好落市、县二级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按省的要求,今年,我市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为人均62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元,省财政配套35元,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要达到人均15元以上的水平,其中市级财政配套6元,县级配套9元,并确保在9月底前按时足额全部划入财政专户。

    三、对特困群众实施大病救助。规范大病救助的实施办法,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使他们真正能够看得起病,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目前,市卫生局拟订了《肇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金使用暂行办法》,待报市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

    三、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建立乡镇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承诺书,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提出约束要求,并严格监督其服务行为。二是严格把好住院准入关和报销审核关,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防止挂名住院和虚假住院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各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控制线。普通卫生院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000元、中心卫生院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500元的,要向县卫生局备案。四是落实新农合医疗补偿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合作医疗信息。五是加强检查监督,定期公布乡镇卫生院的收费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接群众监督。五是对市直民营申请加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严格审批,并与市卫生局签订服务承诺书,实行一年一审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

    四、大力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报销工作效率,通过网络就可核实参合农民的身份和报销情况,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补偿打基础。今年,我市全面开展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4月初,市卫生局在四会市召开了全市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总结和推广了四会市的经验和做法,5月中旬,市卫生局在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市各县、镇电脑操作人员培训班,目前,各镇正在抓紧做好有关资料和数据的录入工作,确保2007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2008年投入正常使用。

    五、及早谋划2008年度工作方案,力争新农合覆盖所有农村居民。2008年,我市新农合工作总体上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提高覆盖率上下功夫,要按省的要求,确保明年全市新农合覆盖所有农村常住人口,各县(市、区)的覆盖率要达90%以上。二是在提高受益率和保障水平方面下功夫,对新农合报付封顶线和各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作适当调整。三是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方面下功夫。重点是建立完善四个机制:稳定的筹资机制、合理的补偿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有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为此,市政府拟在9月中下旬召开全市新农合工作总结表彰暨2008年度宣传发动工作会议,对近年来为建立健全我市新农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激励全市各地班干部群众在新农合工作中继续创新业绩,推动我市新农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昌明   284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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