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肇庆市九届一次会议提案
 
案号 42
案类 经济建设类
案由 关于治理西江肇庆段水污染的问题
提交人 民革市委会
内容
    案由:肇庆位于西江中下游,水量充足,水质较好。但西江肇庆河段在肇庆创卫之后却出现了污染问题。以江滨西路西端白沙龙母庙东边的排水渠为例等几家工厂将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排出西江,在出口处黑色污水,臭气熏天,对肇庆的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这一状况同肇庆作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极不相应,必须加以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为此,如不加以大力整治,我市的治污工作将会更加被动,也会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造成很大的影响。
    我们建议:
    (一)建议成立一个由有关部门参与的西江肇庆河段治污工作组,尽快对西江河水进行调查,制订出西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整治西江河,切断污染源。
    (二)建议用惩罚性赔偿遏制江河污染,对污染企业适用惩罚性赔偿不仅可以弥补对污染受害者赔偿的不足,而且可以有效地提高污染行为的成本,威慑污染制造者,从而抑制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在产业布局方面的关系,要充分考虑重点污染企业对污染排放的处理;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业,以免对中下游地区的用水造成威胁。同时,要根据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河流流量的季节变化等因素,科学核算流域的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流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各企业的排放定额和排放标准。   
答复

          肇庆市环保局对肇庆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治理西江肇庆段水污染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现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一、西江肇庆河段水质现状
    根据肇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今年第一季度的监测,西江肇庆河段25项监测指标都符合地表水水域环境Ⅱ类标准(详见附件),数据说明,我市西江河段水质保持良好。
    二、西排污渠的有关情况
    西排渠主要是引排西江路以西一带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的生产废水。根据调查,目前有佳荣针织厂有限公司、风华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东汇染织有限公司、高润染织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产生的废水排入西排渠,日排放废水约4000吨。这些企业均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均能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我局对这些企业强化监督管理,对有偷排行为的企业严厉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整改未达到效果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对佳荣针织染整有限公司等几家排污量较大的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有效遏制了企业的偷排行为督。同时,我局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方便广大群众举报不法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监管的良好氛围。去年对排污量大的嘉田纺织印染厂责令搬迁,现该厂已停产;责令佳荣纺织印染厂对废水进行深化处理,新的治理设施目前已通过肇庆市环保局的验收。
    西排工程是市政府解决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生产废水排放的一项民心工程,但西排渠排放的污水在狮山后备饮用水源地吸水口上游,存在一定的污染隐患,处理好西排渠的污水是十分必要的,为此,肇庆市政府自去年已开始启动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反映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有关问题,力争尽快完成投入使用。
    三、建议的实施情况
    1、目前,“肇庆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已通过各有关部门的会审,由市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对肇庆市“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有关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十一五”期间主要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布置,结合市政府提出的东南板块和中西板块的产业布局,明确提出了肇庆市的产业布局方向,对于重污染企业加快园区建设、提高科技含量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细化,从而达到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为应对肇庆西江河段的突发环境事件,肇庆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肇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系会议,制定了肇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我市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措施保障。
    2、文中提出“建议用惩罚性赔偿遏制江河污染……”,目前,我局对重污染企业已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排污费,排污费是国家对污染企业实施环境补偿的经济杠杆,所征收的排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而且对于排污费的使用有严格界定,排污费仅能适用于改善环境、消除污染的用途,不得用作他途,包括作为污染补偿使用。
    3、文中提出“协调上下游、左右岸……”,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总量减排”的统一部署,我市已制定出肇庆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出了《印发肇庆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06〕121号),方案对于肇庆市的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削减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对于总量超标区域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今后工作措施
    1、全面落实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2000年以来的西江肇庆河段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违规建设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科学规划,保证合理布局。
    2、进一步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环保执法力度,严查不法企业。加强对造纸、印染、酿造、化工、皮革、电镀、水泥、矿山等行业的排污监督,采用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等手段,务求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3、进一步发动公众参与,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结合治污保洁工程和饮用水源区保护,坚持以人为本,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努力实现“让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目标。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合理化建议,我局今后将充分吸收来自社会各界的有关环保建议,为我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措施,巩固创模成果,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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