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案号 8
案类 教科文卫
案由 关于治理小湘水泥厂污染问题的建议
提交人 黎雄炘
内容
  小湘水泥厂的污染问题,一直困扰着大龙、兰龙两个村委会四千村民,直接影响着村民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村民与水泥厂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要求: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水泥厂的检查督促,责令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粉尘和噪音污染问题,还村民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水泥厂对大龙、兰龙两个村委会污染补偿问题,形成书面协议。补偿款用于村民的医疗费用和对农业生产的补偿,补偿额度每年50万元左右。
 
答复
   肇庆市环保局对肇庆市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八号建议的答复


黎雄炘代表:
  你在肇庆市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治理小湘水泥厂污染问题》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肇庆市小湘建材有限公司(即原小湘水泥厂),位于端州区睦岗镇兰龙管理区,占地面积近30万平方米,设计规模为年产32.5R、42.5R普通洼酸盐水泥40万吨。2004年12月由于无力偿还债务,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国有企业“广东肇庆小湘水泥厂”整体经营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南海商人黄焯培先生经竞投以6000万元投得,随后即更名为“肇庆市小湘建材有限公司”。由于原小湘水泥厂不积极履行合约,新业主直至2005年9月才全面接管所有资产。未接管前由于除尘设施残旧老化没有及时更新改造,造成水泥粉尘超标排放,污染周围环境,直接影响睦岗镇兰龙、大龙村民的工作和生活,并曾引起污染纠纷。2006年有关部门和我局积极协调原小湘水泥厂引起的污染纠纷,经协调双方在2006年3月30日签订了赔偿协议,由小湘建材水泥有限公司补偿睦岗镇兰龙、大龙村各9万元,同时我局责成肇庆市小湘建材有限公司迅速治理污染。
  为减少水泥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该公司从2006年起,对立、转窑水泥生产线除尘设施实施全面改造。共投入了300多万元人民币,采用先进的玻纤袋除尘设备,对水泥粉尘各杨尘点进行治理,今年初整项改造治理工程已完成,经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治理后烟尘等主要污染物已达标(立窑生产线二氧化硫略超0.3倍)。
  今后我局将继续跟踪并加大对肇庆市小湘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督力度,确保水泥烟尘等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护好周边乡村生态环境,为经济与环保取得双赢做出我们的努力。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肇庆市小湘建材有限公司废气监测报告。 
                                                      二OO七年七月六日
  (联系人:刘金华:278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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