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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9 |
| 案类 |
城乡建设和管理 |
| 案由 |
关于小湘口至水泥厂道路维修问题的意见 |
| 提交人 |
黎雄炘 |
| 内容 |
| 小湘口至水泥厂的路况,因长年重车行驶,路面坑洼,在该路段行驶的大多是水泥厂装卸石料和水泥的重型车辆,由于路面破烂,车辆行驶左躲右闪,险象环生,成为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严重危及村民的生命安全,要求政府出面协调公路等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尽快修复该路段,以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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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
肇庆市公路局关于对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号答复的函
黎雄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湘口至水泥厂道路维修问题的意见》(建议9号)收悉,现就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湘口至水泥厂路段(即小湘~岭塘)长约3.5公里。该路段原为简易水泥砼路面,已使用10多年,目前破损十分严重,沿线群众意见较大,确需修复。
为了尽快修复该线路,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去年曾与端州区的领导现场办公,双方同意共同出资修复该路。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对线路进行测量设计,现设计图纸已完成并上报省公路局。修复方案为:采用强夯或挖补处治旧路面后,加铺15厘米水泥稳定基层及24厘米水泥砼路面,水泥路面宽7.0米,投资约420万元。
关于资金筹措问题,我局已建议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筹集,即公路部门一点、地方政府一点、小湘水泥厂一点的办法。因此,除公路部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外,需由地方政府、小湘水泥厂多方筹集资金,共同将该线路维修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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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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