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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50 |
| 案类 |
城乡建设和管理 |
| 案由 |
关于要求撤销321国道大冲收费站的建议 |
| 提交人 |
黄高贤等13人 |
| 内容 |
大冲收费站的存在,将肇庆城区人为地分为了两块,对中心城区“东扩南连”规划的实施造成障碍,特别是制约了端州区与鼎湖区对接发展,严重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不利于肇庆的长远发展;给市民的生产、工作、学习与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而且增加了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运作成本,社会各界反响极大。由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一直到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年年都提出建议撤销该收费站,但都未能得到有关部门解决。
建议:
1、撤销321国道大冲收费站。
2、如果撤销321国道大冲收费站工作近期内难以马上实施,则给予“粤H”牌的车辆(特别是端州、鼎湖籍的车辆)免费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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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
肇庆市公路局关于对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0号答复的函
黄高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撤销大冲收费站的建议》(建议50号)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结合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承办呈批表(工作报告1180)关于撤并大冲收费站的批示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现就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大冲收费站设在国道321线K86+350处,位于肇庆中心城区的东大门。大冲收费站为我市公路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不断扩大,大冲收费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端州、鼎湖、大旺三个核心区之间的经贸、物流来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正在认真办理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我局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撤并大冲收费站专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局属单位负责人及机关科室科长为成员。财审科为责任科室,发展总公司、征稽办、计划科、人事科、工会协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了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制定方案
大冲收费站是经营性收费站,由粤肇公路有限公司经营,其收取的通行费主要用于偿还广肇高速公路的银行贷款和支付国道321线城区至马房段的维修保养费用。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由四方股东组成:肇庆市公路发展总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智颖国际有限公司,股份各占25%。要撤销大冲收费站,前提是要保障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投资回报,为此,经过认真的调研和比较分析,我局制定了两个比较方案:方案一,撤消大冲收费站,提高与大冲收费站相邻的马房和小湘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并将该两个收费站因提高收费标准而增加的过路(桥)费收入支付给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方案二,撤消大冲收费站,提高肇庆全市路桥收费站的收费标准(肇庆大桥、德庆悦城、德城收费站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并将全市路桥收费站因提高收费标准而增加的过路(桥)费收入支付给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方案制定后,我们已经征求了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的意见。
三、全力以赴,跟踪报批
比较方案制定后,我局与市交通局、市物价局联合拟文,将比较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同意采用第一方案报省政府。我局现正在代拟报省政府的请示,同时,加紧与省财政、交通、物价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市物价局已在《西江日报》发布撤并大冲收费站听证会的公告,听证会将在7月10日召开。总的来说,该建议的办理进展顺利。
大冲收费站撤并方案最终需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我局将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大冲收费站的撤并工作。
此函。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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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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