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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64 |
| 案类 |
教科文卫 |
| 案由 |
关于加强对学生法律教育打击学生违法行为的建议 |
| 提交人 |
黄梅芬 |
| 内容 |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变迁,学生受电视等媒体影响,近年来学生学习黑社会,打群架等现象时有发生,学生法律意识薄弱,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我们建议学校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公安部门加强对学生黑社会现象的打击行动,宣传媒体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加强对正面人物的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良好成长的氛围,建设和谐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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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
肇庆市教育局对肇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黄梅芬代表:
您在市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学生法律教育打击学生违法行为的建议》收悉,本《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守法意识将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青少年学生受暴力影视、网络、图书等媒体影响,模仿黑社会、打群架等现象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已引起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相继制定和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青少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正积极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力度,增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责任,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一是肇庆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路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实施“四大工程”为抓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并明确了每一项工程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二是成立了肇庆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肇庆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肇庆市维稳及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就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党政领导亲自到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公安、司法等部门到学校举办法律法规讲座、派发普法宣传资料;政法部门派人兼任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教育课。各级各类学校也通过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校报、墙报、横幅、警示牌以及校会、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四是各执法部门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学校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场所和流氓团伙、黑恶势力。通过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努力,目前我市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总体是好的,但青少年用法守法情况还不容乐观,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对正面人物的宣传,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把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维护稳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各级青少年普法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文化部门组织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积极推广适合青少年的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坚持正面报导,特别是加大对各类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报导。
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提高和守法行为的养成。要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认真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全面实行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同时,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形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建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德育基地、青少年宫等,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向阵地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
五是实施净化工程,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制定营业性网吧准入制度,规范网吧经营秩序,严厉处罚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大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的处罚力度,支持开发和推广绿色上网软件,防止有害信息侵害未成年人。要定期开展净化文化市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制作和向未成年人兜售淫秽光盘、“口袋书”和暴力游戏软件等违法行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观看的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人应作出明显标识,经销人实行专柜经销。同时应鼓励发展未成年人文化产品专门经营、品牌化连锁经营,并探索试行未成年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专项补贴或其他形式的优惠政策,为未成年人提供价廉质优的精神文化产品。要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不宜的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数量和时段,严格执行所有涉案影视剧必须安排在23:00时以后播出的规定,此外,主流媒体要加大制作和刊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公益广告等。要严厉打击操纵利用品行不良学生组织犯罪团伙、抢夺学生财物、实施校园暴力的不法分子,严肃查处侵犯校园、伤害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校园的“黑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营造青少年学生学习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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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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