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案号 29
案类 城乡建设和管理
案由 关于加强城区街道卫生整治的建议
提交人 马伟建
内容
    经有关部门的整治,城区内占地经营的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变,市容市貌比过去整洁有序,向有关部门致谢!
    不过,觉得还可以在整治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主要的问题是:
    一、城区内的洗车店、维修店,在日常营业中的污水、废水、油渍等流出人行道,门前的人行道成了停车场,造成影响市容及给行人带来不便。
    二、街边食店时不时还会摆张台或几个箱,或在门外洗菜等等,完工后又不及时清洁,造成日复一日的污渍积累,食店门前污糟不洁者较为普遍。
    整理的建议:
    一、确立门前包干的要求,各店户保证做到门前保持清洁,形成制度。有关部门对执行好的店主给予表扬奖励,对违规的店主进行批评,屡教不改者进行公开批评兼罚款。
    二、在城区内,特别是住宅或人口密集地,不应该开洗车店,逐渐搬到城区以外经营。

 
答复

             肇庆市市政局对肇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9号的答复

马伟建代表:
    您提出 “关于加强城区街道卫生整治的建议”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城区部分汽车维修(冲洗美容)店和饮食店在日常营业中产生的污水、废油污染人行道或直接占用人行道经营的情况属实。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致函负责营业执照发放、负责行业管理的环境保护的工商、交通和环保部门,请他们就自身职权范畴内如何管理好城区洗车档、维修店、饮食店提供相关意见。综合意见如下:
    目前在城区内已开业的洗车档约有44家,其中大约20间未取得交通部门经营许可证和环保部门排污许可证。交通及环保部门已分别根据自身的职能对城区内的洗车档、维修店进行了整治。我局亦对违章占用人行道经营行为的商户进行了整治。为达到长效管理,我们几个部门达成了共识,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工商部门抓好行业准入的管理。在洗车店、维修店、饮食店准入登记时严格对经营场地的审核,提醒经营者到政府规划经营该行业的地域经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示经营者改进。
    二、交通部门对已领证商户现场审验,符合条件的继续经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对未取得经营许可但已领取营业执照经营的商户,进行清理整治。
    三、环保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因室外洗车造成污水横流的商户进行整治,并要求商户遵守环保要求。
    四、城管部门加强巡查,对违章占用道路经营的商户予以整治,纠正、落实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

 
                                                               2007年6月10日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