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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34 |
| 案类 |
城乡建设和管理 |
| 案由 |
关于美化城市建设,规范主要街道商铺门前道路铺设的建议 |
| 提交人 |
李凤兰等4人 |
| 内容 |
近年我市城市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去年还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的称号。美丽的肇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欢,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旅游者。为配合城市建设,肇庆城区现已扩增和改建了多条道路,在主要街道上又增加了许多的商铺。但由于现在许多商铺门前人行道的路面铺设,是由商铺业主自己负责。很多的商铺业主都按他个人的喜爱和意愿,各自为政,铺设自己商铺门前人行道路面。这就造成商铺门前的人行道路面高低不平,铺设的地砖质地不同,花色不一,给行人和商客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在城区的翠星路,这种现象更加之多,影响了城市统一规划,对新建的道路极不协调。
建议:由城建部门负责,商家使出部分资金,根据每条商铺和街道的特点,统一铺设商铺门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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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 |
对肇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34号的答复
李凤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美化城市建设,规范主要街道商铺门前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城区的道路建设,都是按有关规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包括人行道,并不是由沿路商铺业主各自铺砌。如天宁路及建设三路是城区主要的繁华商业街,采用了统一的广场砖铺砌,康乐北路采用的是环保彩色砖。在黄塘路改造时,人行道专门采用了原来的光亮预制砖并按原花色拼砌。城区每条道路经过改造建设后,铺设的人行道砖都是采用同一质地,统一花色的。翠星路人行道之所以铺设不统一,皆因翠星路是由附近村集资兴建。由于资金问题,翠星路只建设了车行道而没有建设人行道,道路建成后一直未移交我局管理。为此,临街商铺的业主唯有自行铺砖来解决门前黄土露天的问题,从而出现人行道砖不统一的现状,形成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决定采取以下两个措施解决人行道砖不统一现象:一是加大管理力度,通过行政执法制止商铺各自铺砌人行道;二是向市政府争取资金安排,对城区道路现有人行道路面高低不平、人行道不统一的地方进行整治,维护城市道路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城区现有人行道改造已经陆续进行,我们争取早日让城区人行道变得更加整齐、美观、实用。
200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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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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