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案号 建议106号
案类 E、城乡建设和管理
案由 尽快整治星湖大道旁两个小市场的脏乱环境,维护我市国家级旅游名城形象
提交人 岑庆雅等2人
内容
  星湖大道是肇庆城区沿着星湖风景区向东伸展的一条交通大道,也是肇庆作为国家旅游名城的门户大道。但近半年大道两旁的人行路,卫生状况较糟。各种废塑料袋、塑料饭盒、塑料包装等不可溶解的“白色垃圾”十分抢眼地散落在大道两旁的草丛中。这些垃圾多是从星湖大道通往岩前村和仙女湖两个路口脏乱小市场随风、随人带来的。这两个小市场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地上污水横流,蚊蝇滋生,产生大量垃圾也得不到及时清洁;留存下来的“白色垃圾”不仅长期污染破坏星湖湖畔的生态环境,也给肇庆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抹上了斑斑污迹。
  为维护我市国家级旅游名城形象,建议:
  1、尽快在岩前村到仙女湖路段择地建立规模适当的市场,并加以规范管理及搞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
  2、在岩前村和仙女湖两个公共汽车站设立垃圾箱。
  3、专人定期清理星湖大道两旁草丛中的垃圾。

 
答复
                对肇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106号的答复

岑庆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整治星湖大道旁两个小市场的脏乱环境,维护我市国家级旅游名城形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我们调查,建议所提星湖大道石牌村、岩前村之间道路两旁确实存在较严重的环境卫生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上述区域行政上隶属黄岗镇,而两村的部分区域又属星湖管理局辖管范围,造成一些地段的环境卫生责任不够明确,从而在以上地段出现无人清扫保洁或马虎应付的情况;二是两村的部分村民意识未能跟上城市发展步伐,卫生意识较薄弱,总以自己是农村人的标准,造成乱丢垃圾、乱倾倒污水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石牌村口顺安市场,经营者不愿入室经营,村民在市场前买早餐吃完后饭盒随处乱丢,成为主要的白色污染源,给卫生清扫保洁增加了难度。
  鉴此,我局已会同端州区爱卫办、黄岗镇环卫部门及两村干部召开现场办公会,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落实卫生保洁责任
  (一)星湖大道主车道及人行道由市环卫处负责清扫保洁,加强力度,提高质量,清理道路两旁的垃圾;
  (二)星湖大道上的绿化带由市园林处负责,每周清理绿化带上的垃圾;
  (三)由石牌村、岩前村两村各自负责自己区域内的卫生,由镇爱卫办负责监督实施;
  (四)对石牌村口顺安市场的经营者加强管理,减少乱丢垃圾现象,同时由每天1至2次的保洁增加到2至3次,以保证环境卫生质量。
  二、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以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为目的,要求石牌村顺安市场的摆卖经营摊档均要设垃圾箩,要求村民自觉将垃圾装入垃圾箩中,并继续进行“肇庆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宣传教育活动。
  关于要求在该地段建设规模适当的市场的建议。经联系市城乡规划局得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在68区(塘岗以南)及76区(即嘉湖新都市住宅区)中已规划建设市场。所以,岩前村到仙女湖路段不再规划建设市场。

                                                   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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