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案号 建议83号
案类 B、财政经济
案由 关于进一步方便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收费业务的建议
提交人 赵斌等12人
内容
  市政府在天宁北路广发广场五楼设立了“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这是方便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社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该中心,的各部门在办理业务收费时都要到其它部门指定的银行交款,而各部门指定的银行东西远近不一,办起业务来十分奔劳。既然市政府开办行政服务中心的目的是便民利民一条龙服务,那么为什么不在就近的银行办理呢?
  建议凡在“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办理业务时需交纳的办理费可以到各部门指定的就近的银行交款。避免费时费工,以便落实进一步便民利民“一条龙”服务的宗旨。

 
答复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赵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方便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收费业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做到“一个窗口”收费
  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落实“一座楼办事,一个口子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作方式,并不懈努力地加以完善。目前,中心共有21个部门和一家银行(发展银行)进驻并设立了办事窗口,各办事窗口设立的收费项目共37项,其中在中心银行窗口直接交费的有35项,受上级规限未能在中心内交费的有2项,这2个收费项目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市质监局的《代码证工本费》。其收费业务发生情况:《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2005年的收费为零、2006年至今只有2宗收费(4000元);《代码证工本费》去年每月平均350宗,收费约2万元。中心去年每月平均收费约2969宗,收费金额约267万元。应该讲,中心绝大部分办事窗口都能执行落实“一个窗口收费”规定,且绝大部分申请人也是满意的。
  二、两个办事窗口未能做到中心内缴费的主要原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都是省垂直管理单位,这类市一级部门的人、财、物、业务都统一归省对口部门管理。两个局在中心设办事窗口有关规费未能在中心内缴交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都有省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规定,他们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指定在各地的建设银行网点缴交;二是收费处理系统和收费凭证全部由建行掌控,两个局作为执收单位,完全不接触系统操作和凭证使用;三是这类垂直管理事务,不属市级政府的事权范围。
  对上述两个局的缴费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在筹建时就协调处理过,未有效果。之后,我们几乎每年都将其作为窗口“服务不配套”问题提出,要求两个部门想办法解决,但仍限于上级的规定,无办法改变。
  这次收到贵代表的议案后,我们非常重视,更想借人大代表的影响力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后组织了两个局窗口负责人、财务科长召开座谈会,传达贵代表的议案精神,研究分析在中心配套收费的可行性,并发公函给两个局机关,要求他们认真对待和想办法解决缴费不方便问题。两个局也十分重视,都向省局提交了请示,省局也作了答复,但限于全省的统一规定,所以还是要求维持现状。对此,我们只能表示理解,也感到遗憾。
  三、在现有条件下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量方便申请人。
  中心这两个窗口单位几年来的收费虽然受省规定所限,一直未能做到在中心内缴费,但他们能在现有条件下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量方便申请人。
  一是增设收费点。如市食品药监局已由原来指定建行在城区1间储蓄所收费,增加到建行在城区所有的储蓄所;市质监局由原来指定1间建行储蓄所收费,增加到3间储蓄所。二是简化收费环节。如市食品药监局代收的认证技术服务性收费,原需先到认证代理机构开票,然后到银行交费,现经与省认证机构协商,拟直接在窗口开票,中心交费即可。
  四、下一步设想
  一是行政服务中心已有搬迁考虑,搬迁时将收费问题一并研究解决。
  二是我们将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新政策规定,督促中心各窗口单位把规范、便民的措施认真落到实处。
  三是今后有关这两局在改进收费方面的新做法、新成效,我们将会及时向贵代表汇报。
  对贵代表关心和督促我们工作表示感谢,对暂时未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感到惭愧。真诚希望贵代表今后继续关注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与运作,反馈民意、指出问题和提出宝贵意见,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更大的成效而共同作出努力。
  附件: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关于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函

                                                           
                           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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