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请假工资如何核算?
标题: | 病假请假工资如何核算? | ||||||||
答复部门: |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2022-10-19 | ||||||
答复: |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目前,肇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月(肇府函[2021]568号)。 详细情况,可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科咨询,联系电话:0758-2786811。 |